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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 2026.03.31
推薦新戶 共創財富
分享財富視野 贏接豐盛未來
活動期間
2026/1/1 - 2026/3/31
適用對象
推薦人:於台新銀行(以下簡稱本行)有存款帳戶並為財管會員之信用卡正卡持卡人
被推薦人:限本國自然人。且 2025/12/31 前未曾持有本行任一存款帳戶者
推薦人於活動期間推薦親友成為台新財管會員,理專完成登錄,次月起算三個月內完成以下條件,推薦人得依被推薦人晉升之財管會員等級獲得最高台新 Point(信用卡) 10,000 點或刷卡金 10,000 元(2選1):
① 被推薦人晉升為台新財富管理會員
② 推薦人刷本行信用卡新增一般消費達新台幣 1 萬元(含)
被推薦人
晉升之財管會員等級
推薦人
台新 Point (信用卡)回饋
推薦人
刷卡金回饋(新臺幣)
翡翠會員 10,000 點10,000 元
金鑽會員 10,000 點10,000 元
千萬會員 5,000 點5,000 元
尊爵會員 3,000 點 3,000 元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排除本行員工參加。
  2. 每季 1 位推薦人,最多可推薦 10 戶。
  3. 成功推薦定義:推薦人與被推薦人由分行理專完成活動登錄後3個月內被推薦人權益生效,且推薦人刷本行信用卡新增之一般消費金額達新臺幣 1 萬元(含)。下列情況皆不適用本活動資格:
    • 推薦人與被推薦人為同一人
    • 被推薦人過往曾成功參加本行全新財管會員回饋活動,於帳戶結清後重新開戶,或於會員資格經取消後再度符合資格者。(含曾開戶後銷戶)
    • 將往來資產移出後重新匯入。
    • 和其他客戶資金互轉再行匯入。
  4. 財管會員權益生效定義:本行往來之資產總額(包含臺外幣存款、Richart by Taishin Bank、基金、結構型商品、信託、保險費之總金額),連續三個月之月平均皆達指定金額,得於次月第二個工作日,生效會員資格。如系統計算時剛好涉及各項往來資產之申購、扣退款等作業流程(包含基金 / ETF、傳統險、投資險等理財商品)造成計算時間差,相關往來之資產總額計算悉以本行系統資料為準。往來資產指定金額如下:
    • 翡翠會員:達新臺幣5,000萬元(含)
    • 金鑽會員:達新臺幣3,000萬元(含)
    • 千萬會員:達新臺幣1,000萬元(含)
    • 尊爵會員:達新臺幣300萬元(含)
    • 富裕會員:達新臺幣100萬元(含)
  5. 刷卡消費認列
    • 廠商請款入帳日最晚需於理專登錄,次月起算第四個月15日前。(即2026/1月登錄,入帳日需於2026/5/15前;2026/12月登錄,入帳日需於2026/6/15前;2026/3月登錄,入帳日需於2026/7/15前)
    •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
    • 不含雙幣卡之外幣消費與簽帳金融卡消費
    • 分期交易則以交易總額為準(消費日認列期間起算),惟非於此期間刷卡之分期金將不計入其中。
    • 以下交易不列入消費計算: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逾期繳款所衍生之費用及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海外交易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掛失手續費等。
    • 如遇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將於累計金額中扣除。
  6. 回饋檢核:本行將於 2026/5-2026/7 月檢核達檻狀況,並於檢核次月,回饋刷卡金予符合資格之推薦人之正卡信用卡帳戶,不另行寄送簡訊或 E-mail 通知。活動檢核回饋資格係以本行系統計算為準,如有發生爭議,本行將依系統資料進行判斷。(舉例:2026/1由分行理專完成活動登錄,被推薦人於2026/5成功升等尊爵會員,且推薦人於 2026/4 刷台新銀行信用卡累積達新臺幣 1 萬元,2026/5 檢核成功,則推薦人於 6 月可獲得回饋)
  7. 推薦人回饋贈品規則 : 達檻客戶持有台新Richart卡,即預設回饋台新 Point (信用卡); 若無台新Richart卡即預設回饋台新 Point (信用卡)。如遇客戶欲更換台新 Point (信用卡)為刷卡金,可向所屬理專反映,請理專通知活動單位進行贈品更換。
  8. 若推薦人於被推薦人檢核期間取消本行存款帳戶,或持卡人於回饋前,發生停卡、不續卡、遲繳、欠款、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及其他信用貶落之情形者,即喪失獲贈刷卡金回饋之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
  9. 本活動回饋之刷卡金僅限折抵信用卡刷卡消費且持卡人不得轉讓予他人、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為其他商品。本回饋屬額外回饋,原以信用卡刷卡適用紅利點數及現金回饋者,仍可獲得原有回饋。
  10. 本活動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列報所得,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年度累積總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者,將列入個人年度所得計算。惟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本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按所得之 20% 扣繳稅款,並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扣繳申報。若前述稅法規定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11. 本行保留接受申請人申辦本專案之權利,如有不符合資格或以違反法令之方式致符合活動條件之情事者,本行得不予受理。且因應市場狀況或不可抗力、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保留核准、變更及終止本專案活動之權利,並得以本行官網(網址: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personal/)之公告取代對申請人之通知。
  12. 參加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資料,本行將依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本活動之目的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知悉且同意,始得參加本活動。
  13. 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定告知事項:如欲參閱個資法告知事項,請至本行官網以下連結參考最新版公告內容。(網址: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Mandatory-Disclosures-on-Personal-Information-Protection/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2.88%~15%,依電腦評等而定
  •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5%+NT$150
  •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15/1/2
  •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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