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
活動期間

2025-11-01~2025-12-31

優惠內容
優惠內容
活動期間:2025/11/1-2025/12/31
台新Richart卡卡友推薦親友透過專屬連結
推薦新戶完成消費任務享推薦新戶每卡享300點;舊戶每卡也有100點!
推薦卡數不限,回饋滿滿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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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25/11/1-2025/12/31
活動對象:
  • 推薦人:台新卡友推薦親友透過推薦人專屬連結申辦台新Richart卡正卡
  • 被推薦人:不限新舊戶透過指定親友連結申辦台新Richart卡正卡
台新Richart卡卡友推薦親友透過專屬連結,於活動期間申辦台新Richart卡正卡,且於2026/1/12(含)前核卡成功,推薦人和被推薦人達以下門檻即可獲推薦禮或首刷禮。

推薦禮:
  • 推薦人於活動期間推薦新戶1人成功申辦台新Richart卡正卡,且推薦人任刷1筆不限金額消費,推薦人即可獲得推薦禮每卡300點台新Point(信用卡)。
  • 推薦人於活動期間推薦舊戶1人成功申辦台新Richart卡正卡,且推薦人任刷1筆不限金額消費,推薦人即可獲得推薦禮每卡100點台新Point(信用卡)。
  • 推薦2人需任刷2筆,以此類推。

新卡友首刷禮:
  • 被推薦人(不限新舊戶)於核卡後30天內任刷1筆,可享100台新Point(信用卡)。

注意事項
 
  1. 參加資格:
【推薦人】
  1. 推薦人需為已持有台新Richart卡正卡者。
  2. 凡推薦好友,且被推薦人成功核卡,推薦人於2026/2/12前按推薦人數(N)刷1*N筆消費(不限金額)且該交易須2026/2/13前入帳始符合獲贈資格,享推薦新戶每卡300點台新Point(信用卡);推薦舊戶每卡100點台新Point(信用卡)
例如:小玫推薦2位新戶好友及2位舊戶好友,申辦台新Richart卡,其中1位新戶與2位舊戶好友於2026/1/12前核卡,小玫需於2026/2/12前使用台新Richart卡任刷3筆,完成便獲得500點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
【被推薦人】
  1. 被推薦人須為申請日前六個月內未持台新Richart卡正卡者;新戶定義為申請日前六個月內未持任何台新信用卡正卡者,舊戶的定義為 2025/10/31前未持Richart卡(含原@GoGo、原FlyGo、原玫瑰Giving、原太陽/玫瑰卡(切換方案))者始適用,如2025/10/31前曾持Richrt卡,後停卡再申辦者不適用。
  2. 於2025/11/1-2025/12/31透過推薦人指定連結申辦台新Richart卡正卡,且於2026/1/12(含)前核准(以台新銀行系統資料為準),活動回饋檢核時需仍為有效卡。
  3. 被推薦人需於核卡後30天內任刷1筆(不限金額),可享100點台新Point(信用卡)。
 
  1. 回饋說明:
【推薦人】
  1. 參加此推薦活動,即視為您同意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就本活動推薦人贈品所得向國稅局為申報及扣繳,推薦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台新銀行年度累積領取贈品價值(包含參加台新銀行其他行銷活動)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台新銀行將依上述法令就贈品所得申報主管稽徵機關。若贈品之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推薦人需自行負擔10%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無論金額多寡,依法扣繳20%稅額)並配合台新銀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預扣稅金後,始得領取贈品,贈品一經領取恕無法退還,未於期限內領取贈品視同放棄權利,若您不同意,請勿參加推薦活動
  2. 如推薦人因本次推薦親友獲贈之台新Point(信用卡)未超逾新臺幣1,000元整,台新銀行預計於2026/1/31前以簡訊通知推薦人將此台新Point(信用卡)列入年度綜合所得,台新Point(信用卡)預計於2026/3/31前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信用卡點數帳戶。如贈品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台新銀行預計於2026/3/20前寄送中獎回覆函至推薦人帳單地址,推薦人需於函內記載之回覆截止日前,以紙本方式寄送中獎回覆函予台新銀行指定單位。
【被推薦人】
  1. 新卡友首刷禮台新Point(信用卡)預計2026/3/31前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信用卡點數帳戶。
  1. 消費認列邏輯:
    【推薦人】僅認列正卡於2025/11/1~2026/2/12之消費,最晚須於2026/2/13(含)前入帳。
    【被推薦人】僅認列符合參加資格之正卡(即不含附卡)。核卡30天內交易最晚須於2026/2/13(含)前入帳。
    ※不列入計算之刷卡消費項目包含稅(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燃料費、境外投資平台交易、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信用卡年費、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調閱簽單手續費、掛失手續費等。如遇有退貨情形,將扣除該筆消費。
  2. 回饋說明:符合回饋資格者將依以下時程回饋台新Point(信用卡),持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或補發、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退還溢付款、轉讓。
  3. 回饋時程:預計於2026/3/31前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點數帳戶。
  4. 台新Point(信用卡)說明
    1. 點數有效期限:有效期限為兩年,期限屆滿後持卡人尚未兌換之點數即失效,持卡人不得再行主張加回點數,台新銀行將於持卡人每年生日月份次月之最後一天,以系統自動清除『持卡人兩年前刷卡交易累積而未兌換之台新Point(信用卡)』。例:正卡人生日為8月份,2025/9/30獲得台新Point (信用卡)2,000點,若未於2年內兌換,將於2027/10/31清除該筆點數。
    2. 兌換方式及品項:請至Richart Life網站點數權益及Richart Life網站點數兌換查詢。
  5. 被推薦人參加本活動,視同您同意將您的姓名、核卡日期資訊供推薦人查詢,如不同意請勿參加此活動。
  6. 活動回饋檢核時仍為有效卡,始符合回饋贈送資格。持卡人所持之台新銀行信用卡若於回饋檢核時發生停卡、不續卡、遭限制或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等情事者,持卡人將自動喪失回饋資格,台新銀行不另行通知。
  7. 台新銀行保留解釋、變更活動及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資格之權利。
  8. 台新銀行保留核准發卡與否,調整額度及信用卡服務內容之權利,不論發卡與否,申請書及所附文件,台新銀行均不予退還。
  9. 除法令有特別規定外,台新銀行保留核准與否以及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及注意事項內容之權利。
  10. 本活動排除台新銀行各單位業務人員(含信用卡業務DS、貴賓組、電銷同仁TM、分行櫃員OP、理專PB/FA、消金業務AO、薪轉業務CB)參加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5%+NT150元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年09月01日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