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
活動期間

2024-04-17~2024-05-17

優惠內容
優惠內容
2024/4/17-2024/5/17信用卡新戶,透過指定連結申辦台新信用卡,
2024/6/30
(含)前完成任務1及任務2,即享10%刷卡金,回饋上限NT1,000元*。
  • 任務1:使用該卡刷卡繳納房屋稅或綜所稅且一次付清(僅適用於「網路或電話語音」刷卡繳稅)
  • 任務2:使用該卡完成一般消費**刷卡達NT1,000元(含)
*10%刷卡金之回饋上限NT1,000元,2024/6/30(含)前之房屋稅、綜所稅及一般消費合併計算
**一般消費之認定,詳下方注意事項3


點我立即申辦
 

注意事項
1. 參加資格:
1-1. 新戶定義為申請日前六個月內未持台新銀行信用卡正卡者。
1-2. 本活動需於2024/4/17-5/17(含)前透過「繳稅新戶好運來」活動指定連結申辦台新銀行信用卡正卡且需於活動回饋檢核時仍為有效卡。
客戶需於2024/6/30前使用該卡刷卡繳納房屋稅或綜所稅且一次付清(僅適用於「網路或電話語音」刷卡繳稅),並使用該卡達成一般消費1,000元(參注意事項3說明),方可享刷卡10%回饋(回饋上限NT1,000元,房屋稅、綜所稅及一般消費合併計算)。※舉例:小查於4/30繳納NT8,000元綜所稅,並於5/20至百貨消費NT1,000元,共計6/30前刷卡NT9,000元,故可回饋刷卡金NT900元(回饋10%,上限NT1,000元)。
2. 稅認列邏輯:僅認列於「網路或電話語音」刷卡繳交之稅款,透過以下方式繳交之稅款不適用:「便利商店、各類電子支付/錢包繳納稅款(包含但不限於Richart APP、台新行動銀行 APP、台灣Pay、悠遊付APP等) 及參加稅務機關之臨櫃繳納」。
3. 一般消費認列邏輯:僅認列符合參加資格之正卡(即不含附卡)於2024年6月30日前(含)之交易;以交易日為計算基準;不列入計算之刷卡消費項目包含稅(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燃料費、境外投資平台交易、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信用卡年費、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調閱簽單手續費、掛失手續費等。如遇有退貨情形,將扣除該筆消費。

4. 符合本活動資格之客戶,不得再適用其他通路、專案或聯名卡首刷活動,亦不得重覆參加。
5. 回饋說明:每正卡ID於活動期間內僅限回饋乙次,回饋上限NT1,000元。本活動所提供刷卡金回饋,最晚於達首刷條件次月起算3個月內回饋至符合資格之正卡人帳單(限折抵帳單新增消費,不得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舉例:20244月核卡且符合回饋資格者,預計20247月底前回饋,依此類推。
6. 持卡人所持之台新銀行信用卡若發生停卡、不續卡、遭限制或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等情事者,持卡人將自動喪失回饋資格,台新銀行不另行通知。
7. 台新銀行保留核准發卡與否,調整額度及信用卡服務內容之權利,不論發卡與否,申請書及所附文件,台新銀行均不予退還。
8. 台新銀行保留解釋、變更活動及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資格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