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以下簡稱 本行)雲端會員,限年滿20歲自然人,且需於本行申請及啟用雲端會員指定之無摺新臺幣帳戶(以下簡稱雲端帳戶;雲端帳戶不得為撥薪帳戶、證券交割帳戶),並申請及啟用網路銀行交易權限服務。
本行往來之資產總額計算包括: 申請人於本行之臺外幣存款、基金、結構型商品、信託及特定保險之保險費,不包含與Richart by Taishin Bank往來之資產。
雲端會員同時享有多重跨行提款/轉帳優惠身分者,其跨行提款/轉帳權益將以最高優惠次數身分認定,提款/轉帳優惠次數不可累加計算。(舉例:薪轉客戶之優惠次數上限優於雲端會員優惠時,名下所有帳戶共享使用薪轉優惠次數,並非各帳戶間分別計算,詳洽客服。)
雲端會員權益生效: 申請人申請加入雲端會員且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其雲端會員權益自條件符合日後之第二個營業日起生效: (1)申請人於本行申請及啟用權益說明書第一條約定之全部內容及服務後,須成功登入本行網路銀行乙次。 (2)新申請網路銀行交易權限服務者,需於申請網路銀行後三十日(日曆日)內登錄網路銀行並修改密碼始生效(註:逾期未登錄網路銀行並修改密碼者,該網路銀行業務服務申請即失效,申請人須臨櫃重新申請網路銀行)。
雲端會員終止與失效: ■雲端會員終止:申請人得向本行各分行臨櫃提出申請終止雲端會員權益與身分,並需填寫雲端會員變更終止申請書。雲端會員權益將自提出申請後之第二個營業日起終止,原雲端會員身分與權益轉換為本行一般存款之身分與權益。 ■雲端會員失效:以下情形將導致雲端會員身分與權益暫時失效。 (1) 雲端會員喪失原生效要件中之任一條件時,雲端會員將會立刻失效,並將於生效要件完成後之第二個營業日再度生效。 (2) 連續三個月內未於網路銀行成功登入者,會員身分於次月失效,並將於成功登入網路銀行後之第二個營業日再度生效。
雲端會員轉換資格規定:(1) 與本行往來總資產連續六個月未達NT$100萬以上之標準,原樂活雲或幸福雲將自次月起即自動轉換為夢想雲,並適用夢想雲之優惠權益。(2) 與本行往來總資產連續六個月未達NT$300萬以上之標準但介於NT$100萬以上~300萬未滿之區間,原樂活雲將自次月起自動轉換為幸福雲,並適用幸福雲之優惠權益。
申請人明瞭得否申請加入雲端會員,本行保有審核資格之權利。
申請人知悉且同意:如申請人原為本行富裕或尊爵會員者,自申請人申請加入雲端會員,並填寫『雲端會員申請書』後之第二個營業日起,原富裕或尊爵會員身分即轉換為幸福雲會員或樂活雲會員。
申請人明瞭雲端會員之相關權益係本行就特定申請人提供之額外優惠,並同意本行得保有將優惠內容變更、終止之權利,本行並得於變更或終止前六十日公告於本行網站或各分支機構營業場所,以代通知。如申請人不同意本行變更優惠內容者,得選擇申請退出雲端會員而回復為一般存款申請人或分行既有會員身分。惟申請人應自行至本行申請核發申請人於本行開立新臺幣指定代表帳戶之存摺,以利辦理後續臨櫃交易事項。
跨行存款優惠:僅限會員以本行之金融卡於本行具存款功能之ATM進行跨行存款交易,方得享有跨行存款手續費優惠。
雲端會員臨櫃交易限制:
(1) 於本行所有往來業務之任一帳戶(不限雲端帳戶)以臨櫃方式進行「特定交易」時,每月2筆(含)以下交易可免收手續費;達第3筆(含)以上之交易,申請人授權本行得在次月第二周的第一個營業日,於雲端帳戶批次收取每筆NT$(下同)50之手續費。
(2) 上述「特定交易」之定義為該筆交易屬於可經由自動化設備完成之交易,如:基金交易、申請、變更共5項,有摺、無摺交易(10萬以下,包括存入、支取、轉帳、匯款)共8項。總計共13項。請見特定交易項目如下:
(3) 其餘交易項目收費原則,依本行各分行公告之「存匯服務收費優惠標準」收取。本行將於變更或終止雲端會員權益前60日於網站公告變動內容告知申請人,並保留依雲端會員規定判斷雲端會員身分調整成其他等級會員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