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美利2外幣定存專案(4個月/8個月)
- 本專案資金來源限「外幣存款新資金」或「臨櫃換匯資金」,且承作專案單筆金額須達美元1,000元(含)以上。資金定義如下說明:
⑴ 外幣存款新資金:申請人於台新銀行(以下簡稱本行)承作專案日之前一營業日於本行往來之「承作幣別原幣存款總餘額」較專案活動開始日之前一月份月底最後營業日「承作幣別原幣存款總餘額」之淨增加部分,扣除活動起始月份起已承作本專案或本行其他外幣存款專案之金額(含Richart外幣存款及專案存款)。【註1】上述往來「承作幣別原幣存款總餘額」包含申請人在本行之外幣活期存款、外幣定期存款、外幣綜合存款、外幣零存整付存款、外幣活/定存專案存款及Richart外幣存款,上述外幣存款總餘額之計算結果依本行系統為準。【註2】外幣存款新資金計算是以申請人承作專案日之「前一營業日承作幣別原幣存款總餘額」與「專案活動開始日之前一月份月底最後營業日承作幣別原幣存款總餘額」進行試算,故若申請人於當日匯入之資金,將於次一營業日才會列入計算。
(例:A客戶欲承作好美利2的美元專案,假設A客戶於2025/3/31美元總存款為0,直至2025/4/21才由他行匯入美元1萬元,倘A客戶此期間無進行其他美元交易,那麼A客戶必須於次營業日2025/4/22才會有美元1萬元額度可承作該專案。)外幣存款新資金案例說明如下:
【案例1】金吉利欲承作好美利2的美元專案,其於2025/3/31於本行往來之美元存款總餘額為美元10萬元,她於2025/4/21匯出美元1萬元至A銀行,再於2025/4/22由B銀行匯入美元1萬元,假設金吉利在此期間無進行其他美元交易,那麼金吉利2025/4/22的「美元存款新資金」計算說明為:2025/3/31之美元存款總餘額10萬元 – 2025/4/21匯出美元1萬元+2025/4/22匯入美元1萬元=美元10萬元;因2025/4/22美元存款總餘額與2025/3/31同,故本案例無新增美元存款資金可承作本專案。
【案例2】金享利欲承作好美利2的美元專案,其於2025/3/31於本行往來之美元存款總餘額為0元,她於2025/4/21由C銀行匯入美元10萬元至本行,並於2025/4/22以3萬美元承作本行之其他美元存款專案,假設金享利在此期間無進行其他交易,則2025/4/22剩餘可承作資金計算說明為:2025/3/31美元存款總餘額0元+2025/4/21匯入美元10萬元 – 2025/4/22承作3萬美元之其他存款專案=美元7萬元,故金享利於2025/4/22還有美元7萬元新資金額度可承作本專案。
⑵ 臨櫃換匯資金:申請人於2025/4/1(含)後以新臺幣或其他幣別換匯為承作幣別資金,並限臨櫃承作本專案。
- 下列情況資金來源皆不適用本專案所稱「外幣存款新資金」之來源資金:⑴ 本專案期間將款項匯出至他行後再行匯入/轉入。⑵ 本專案期間將款項與他人資金互轉再行匯入/轉入。⑶ 專案期間將款項透過本行他人帳戶轉入申請人帳戶。
- 本專案優惠於本行收受並核准承作當日生效並享有本專案適用之優惠利率。
- 本專案所提供之利率皆以年利率揭示,實際收益(不考慮匯兌損益)為存入之外幣本金×本專案各期優惠年利率×實際承作本專案之天數÷360天。
- 本專案之定期存款若申請人於期滿前中途解約者,如存入期間未滿一個月者,不予計息;滿一個月以上者,未付息部分按解約當時本專案當期適用利率依實際存款天數計息,給付八成利息。
- 本專案定期存款種類為綜合定期存款,本行將不另製發存單。
- 本專案定存每日計息、採單利計息,並於本專案定存每月承作日之相當日付息,如付息日遇例假日,將遞延至次一營業日付息,遞延期間未付之定存利息,將併於次月付息日付息,並以原該期適用利率計息。【範例說明】王美利在2025/4/15參加4個月期美元專案,則付息日為每月15日(假設當時專案年利率條件為4個月期,年息4.5%),第1次付息日為2025/5/15,計息區間為2025/4/15~2025/5/14,以4.5%計息;第2次付息日為2025/6/15,但2025/6/15遇例假日,遞延至2025/6/16付息,計息區間為2025/5/15~2025/6/14,以4.5%計息,而2025/6/15屬遞延期間,其定存利息將併於第3次付息日付息;第3次付息日為2025/7/15,計息區間為2025/6/15~2025/7/14,以4.5%計息,第4次付息日為2025/8/15(亦為到期日),計息區間為2025/7/15~2025/8/14,以4.5%計息,依此類推。
- 本專案定存之存款利息亦將計入客戶年度利息收入,依法應由本行代為扣繳者,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代為扣繳稅款及補充保費。
- 本專案定期存款本金到期後不得再行申請本行其他存款專案之優惠利率(除其他存款專案另有約定外)。本專案之定期存款本金於到期後將自動存入申請人之綜合活期存款帳戶,若遇例假日將遞延至下一營業日給付並自動轉入申請人之綜合活期存款帳戶。本專案不可超前起息,亦不可指定定期存款到期日。
- 若申請人中途解約,不得再以相同之資金參加本專案;倘欲再行參加本專案,申請人須於專案期間內另以可承作資金承作本專案,且需另填寫專案申請書。
- 本專案設有額度限制,倘本專案活動期間截止前,承作量已達總額度,則本行得提前終止本專案。
- 本行保留接受申請人申辦本專案之權利,如有不符合資格或違反法令情事,本行得不予受理,本行因應市場狀況或不可抗力、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保留核准、變更及終止本專案活動之權利,並得以本行官網(網址: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personal/ )之公告取代對申請人之通知。
- 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定告知事項:如欲參閱個資法告知事項,請至本行官網以下連結參考最新版公告內容(網址: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Mandatory-Disclosures-on-Personal-Information-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