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開戶+辦卡
  1. 參加資格:新戶定義為申請日前六個月內未持有台新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者;且需於2025/3/10-2025/5/31透過指定專屬連結申辦昇恆昌御璽卡正卡,並於2025/6/15前(含)核卡者。
  2. 本活動資格之客戶,不得再適用其他通路、專案或聯名卡首刷禮活動,亦不得重覆參加。
  3. 「新戶指定航旅加碼最高10%回饋」消費認列邏輯:
    (1)限核卡後90天內於指定航旅通路消費且最晚於2025/9/25前入帳之交易始得認列,以交易日為計算基準,且每卡回饋上限NT$300。
    (2)指定航旅通路包含:中華航空、長榮航空、立榮航空、華信航空、虎航、易遊網、雄獅旅行社、可樂旅遊、東南旅遊、KLOOK、KKday。
    (3)不列入計算之刷卡消費項目包含: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以台新Pay/Line Pay/街口支付/Apple Pay/Google錢包/Samsung Pay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消費、各項手續費…等;如遇有退貨情形,將扣除該筆消費。
  4. 「昇恆昌滿額再享NT$800」消費認列邏輯:
    (1)適用營業據點:昇恆昌全區營業據點(桃園國際機場店、高雄國際機場店、臺北松山機場店、臺中國際機場店、花蓮機場店、基隆港店、水頭港店、內湖旗艦店、金湖廣場)、金坊免稅商店、澎坊免稅商店、昇恆昌免稅預購網、昇恆昌宅配網。
    (2)限於本活動新戶,申辦昇恆昌御璽卡成功且於活動期間至上述指定營業據點消費之持卡人參加。
    (3)刷卡交易日需為2025/3/10-5/31且消費於2025/6/19(含)前入帳之始得計算。單日消費及回饋採正、附卡分開計算,排除菸品及藥類消費,且消費金額皆以新臺幣計算。
  5. 回饋說明:
    (1)本活動統一於2025年10月帳單回饋,「新戶指定航旅加碼最高10%回饋」依正卡核卡後90日於指定通路之總消費金額計算(四捨五入計)回饋(限回饋正卡消費),航空類限透過航空公司購買之機票消費,旅遊類凡購買機票/票券/訂房/旅遊行程等皆適用。
    (2)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金額入帳前,若有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3)活動回饋檢核時昇恆昌御璽卡仍須為有效卡,始符合回饋贈送資格。持卡人所持之台新銀行昇恆昌御璽卡若於回饋檢核時發生停卡、不續卡、遭限制或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等情事者,持卡人將自動喪失回饋資格,台新銀行不另行通知。
  6. 台新銀行保留解釋、變更活動及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資格之權利。
注意事項

*更多昇恆昌聯名卡權益詳見官網 昇恆昌御璽卡 昇恆昌無限卡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