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1. |
活動期間:2024/6/1~2024/11/30結帳帳單消費適用本活動辦法,倘「結帳日」適逢假日(含連續假期),結帳日將可能提前或延後至最近一個工作日。【舉例】A持卡人信用卡帳單結帳日每月7日,則2024年6月帳單包含2024/5/8~2024/6/7入帳消費,適用本權益消費回饋辦法。 |
2. |
【精選消費:完成任務升級享最高5% (未完成任務享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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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消費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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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華航、長榮、星宇、虎航、國泰航空、華信、立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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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高鐵、中油直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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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 : 雄獅、易遊網、可樂、Kl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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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消費之認定》 |
台新銀行係依該通路已發生消費之交易說明比對,旅行社、高鐵、機票僅限於各通路官網或官方app交易,交易說明必須包含以上關鍵字,如通路之交易說明資訊更新,致持卡人未獲加碼回饋,請來電告知,台新銀行以個案方式辦理,將不另通知。除此之外,不符合加碼通路範疇者,不予以個案回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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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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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單結帳日3個工作天前成功設定使用【數位帳單(含電子或行動帳單),並以Richart帳戶自動扣繳台新信用卡帳款】且持續使用未取消者,當期帳單精選消費享加碼回饋4.7%回饋,每期帳單精選加碼回饋上限1,500點台新Point(信用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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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完成上述任務享一般消費0.3%無上限(不適用精選加碼回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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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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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消費最高5%台新Point(信用卡),含〔一般消費0.3%無上限(詳注意事項4)+精選加碼4.7%(須完成任務)〕,其中〔精選加碼4.7%〕每期帳單回饋上限1,500點台新Point(信用卡),若未完成任務或僅完成其中一項,精選消費享一般消費0.3%無上限(不適用精選加碼回饋),並視同放棄加碼回饋資格,事後不得要求台新銀行補發或折換現金。 |
‧ |
於華航、長榮、星宇、虎航、國泰航空、華信、立榮之交易,無論台外幣結帳,皆以精選加碼計算回饋。 |
‧ |
如該通路消費已回饋精選加碼,則不重複回饋海外加碼。 |
‧ |
消費回饋採正附卡合併並以總消費金額計算(四捨五入計)回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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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回饋之台新Point (信用卡),恕不得要求折現或以溢繳款方式領回,亦不得要求兌換其他商品、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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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查詢 : 請至「Richart Life」App --> 點數 --> 我的台新點數 --> 台新Point(信用卡),查詢點數回饋明細點我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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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外消費:完成任務升級享最高3%無上限(未完成任務享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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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消費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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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消費指消費地於國外、以外幣消費之刷卡交易,或凡是被收取國外交易處理費之交易(如國外網站),國內消費項目為以新臺幣計價之臺灣地區刷卡交易(含外國公司於本國設立分公司或交易幣別為新台幣)。如海外消費屬不回饋項目(詳注意事項5)將不提供回饋。舉例 : 海外航空公司(如阿聯酋航空)交易若以新臺幣結帳,則屬國內消費,無法獲得海外消費加碼2.7%回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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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計算匯率以MasterCard國際組織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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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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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單結帳日3個工作天前成功設定使用【數位帳單(含電子或行動帳單),並以Richart帳戶自動扣繳台新信用卡帳款】且持續使用未取消者,當期帳單海外消費享加碼回饋2.7%回饋,每期帳單海外加碼回饋無上限。 |
‧ |
若未完成上述任務享一般消費0.3%(不適用海外加碼回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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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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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消費最高3%台新Point(信用卡),含〔一般消費0.3%無上限(詳注意事項4)+海外消費加碼2.7%無上限(須完成任務)〕,若未完成上述任務海外消費享一般消費0.3%(不適用海外消費加碼回饋),並視同放棄加碼回饋資格,事後不得要求台新銀行補發或折換現金。 |
‧ |
於華航、長榮、星宇、虎航、國泰航空、華信、立榮之交易,無論台外幣結帳,皆以精選加碼計算回饋。 |
‧ |
如該通路消費已回饋精選加碼,則不重複回饋海外加碼。 |
‧ |
消費回饋採正附卡合併並以總消費金額計算(四捨五入計)回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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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10/1消費日起,以下交易【YouTube、Spotify、TikTok、Apple媒體服務(即消費明細含「APPLE.COM/BILL」者,例如:iTunes、iCloud、App Store..等)、Google產品或服務(即消費明細含「Google」者,例如:Google Play、Google Drive..等)】將不列入回饋計算。 |
‧ |
本活動回饋之台新Point (信用卡),恕不得要求折現或以溢繳款方式領回,亦不得要求兌換其他商品、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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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查詢 : 請至「Richart Life」App --> 點數 --> 我的台新點數 --> 台新Point(信用卡),查詢點數回饋明細點我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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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般消費0.3%無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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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消費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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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饋消費(詳注意事項5)以外之交易即為一般消費。 |
《回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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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消費享0.3%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無上限,消費回饋採正附卡合併並以總消費金額計算(四捨五入計)回饋。 |
‧ |
本活動回饋之台新Point (信用卡),恕不得要求折現或以溢繳款方式領回,亦不得要求兌換其他商品、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 |
‧ |
回饋查詢 : 請至「Richart Life」App --> 點數 --> 我的台新點數 --> 台新Point(信用卡),查詢點數回饋明細點我查。 |
5. |
【不回饋消費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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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儲值卡(如一卡通)自動加值、Samsung Pay悠遊卡加值、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含PX Pay/全支付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支付消費)、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之各型態消費,包含但不限以台新Pay/Apple Pay/Samsung Pay/Google 錢包/Garmin Pay/Fitbit Pay/Hami Pay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支付消費)、各項代扣繳費用(含水/電/瓦斯費、中華電信費、遠傳電信費、eTag自動儲值、國內學費等)、躉繳保費、投資型保費、彈性繳保費、三商美邦保費、藥安康藥局消費、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費用、各縣市路邊停車費、透過各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支付/臨櫃繳款,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含台灣大哥大)/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台新繳費中心 (含台新繳費中心網頁/Richart Life APP/Richart APP/行動銀行等通路)等)繳納之各項費用、政府規費、違規罰鍰、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金額、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及其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燃料費、違約金、循環利息、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 自2024/10/1消費日起,以下交易【YouTube、Spotify、TikTok、Apple媒體服務(即消費明細含「APPLE.COM/BILL」者,例如:iTunes、iCloud、App Store..等)、Google產品或服務(即消費明細含「Google」者,例如:Google Play、Google Drive..等)】將不列入回饋計算。 |
6. |
【台新Point (信用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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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持卡人每筆交易所累積之點數有效期間為兩年,期限屆滿後持卡人尚未兌換之點數即失效,持卡人不得再行主張加回點數,台新銀行將於持卡人每年生日月份次月之最後一天,以系統自動清除「持卡人兩年前刷卡交易累積而未兌換之台新Point(信用卡)」,如:正卡人生日為3月份,2024/5/24獲得台新Point(信用卡)100點,若未於兩年兌換,將於2027/4/30清除該筆點數 |
‧ |
回饋方式:台新point(信用卡)將於結帳日之次一營業日歸戶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點數帳戶,實際回饋時間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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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換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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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兌換方式及品項:請至Richart Life網站點數權益及Richart Life網站點數兌換查詢。 |
(2) |
正附卡持卡人所獲之台新Point (信用卡),將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僅正卡持卡人得行使查詢及兌換台新Point (信用卡)之權利。 |
(3) |
正卡人向台新銀行兌換商品時,有下列情形者,喪失行使兌換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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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持卡人所持有適用台新Point (信用卡)之所有信用卡契約皆終止者; |
B. |
尚有信用卡款延遲未繳款者; |
C. |
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及點數酬賓計畫之相關規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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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上述任一款情事,該持卡人及其附卡持卡人除立即喪失獲得台新Point (信用卡)之權利外,其原累積之點數亦將失其效力。申請兌換回饋商品後發生前項情形之一者,台新銀行得立即停止兌換。倘有上述第B款情事,事後已繳清最低應繳金額者,經台新銀行同意後,方可繼續參加點數酬賓計畫,並回復其原已累積及停權期間內刷卡累積之點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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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台新Point (信用卡)於兌換取得回饋商品前,並非持卡人之資產,故不得轉讓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且持卡人不得要求台新銀行將點數折換現金或其他非回饋項目之給付。 |
(5) |
法律關係及稅捐 : 台新銀行與點數酬賓計畫提供之各類禮品及服務之廠商並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人關係;如持卡人與本活動參加廠商就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參加廠商自行負責。 |
(6) |
持卡人以點數兌換本活動之回饋商品,倘應繳納任何稅捐時,應由持卡人負擔該筆稅款。若依相關稅法規定,應由台新銀行代扣繳稅款時,台新銀行得將代扣繳款項以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支付,持卡人絕無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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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新Point(信用卡),未盡事項請參閱台新Point(信用卡)網頁說明:點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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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金額入帳前,若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
8. |
持卡人如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回饋金額,台新銀行得逕行調整扣回。 |
9. |
台新銀行保留調整、變更及同意持卡人參加本活動之權利。 |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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